一、維護國家榮譽,不做有損國家及學校形象的事情:
1、在美期間,應該維護國家利益和學校利益,不做有損國家和藝術館聲譽的事情;
2、遵守美國法律和相關規章制度,不能進行非法打工;
3、參加學術交流及個人對外交往等活動中,不得泄露國家政治、軍
事、經濟和科技秘 密;
4、凡是交流期間涉及有密級的資料,未經保密主管部門的批準,不
得帶(寄)往境外進行學術交流。對違規泄密者按國家或藝術館有關
規定處理。
二、 參加定向培養項目,須遵守如下規定:
1、中心根據藝術家本人提交的研修計劃進行美方院校匹配。若因專業問題需調換院校, 中心會與藝術家本人溝通后確定報送的美方院校;
2、美方簽發 DS-2019 表后,藝術家要嚴格遵守上面的時間要求,不得隨意申請調換時間;
3、藝術家在美方院校參加培養項目期間,不能攻讀美方大學學位;
4、藝術家在參加培養項目期間,不能以任何形式申請要求家屬陪同;
5、藝術家在參加培養項目期間,要積極參與美方提供的學術交流活動 安排,不得未經美方負責人的許可從事于和該項目無關的活動,不得從事任何違反美國法律的活動;
6、該培養項目的時限為一個學期,藝術家不能以任何理由自行延長在美時間。若上苑藝術館需要藝術家延長在美培養時間,需要提前2個月,以書面形式,由中方上苑藝術館向中心提出申請;
7、藝術家如果出現滯留不歸、嚴重違反美方院校和該項目管理規定的行為,中心將取消上苑藝術館下一年度的藝術家報送資格。
三、為保障該項目順利進行,請藝術家按規定完成如下事項:
1、請根據中教國際教育交流中心(CCIEE)的郵件通知,按照要求繳納項目管理費 5,500 元及歸國保證金人民幣 30,000元,并于指定日期前匯款至中教國際教育交流中心(CCIEE)對公賬戶;
2、簽證通過后,要與同組的藝術家一起,按照美方規定的到校日期預訂航班;
3、在美期間至少做一次公開講座或舉辦個人作品展,向美方院校師生展示中國文化或所學專業情況;
4、完成培養項目回國后,及時提交美國導師的評估報告及個人總結,中心會將歸國保證金人民幣 30,000 元退還藝術家本人。
中教國際教育交流中心(CCIEE)
以上內容,本人已經認真閱讀,并自愿遵守其中的項目管理規定。
藝術家簽名:
藝術館負責人簽名或蓋章:
日期:日期: